海南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海南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青交〔2021〕104号)的要求,州局决定于2021年5月至10月,在全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维护货车司机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有效整治严重超限超载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不断优化交通运输从业环境,推动执法与服务融合发展,让规范执法成为行动自觉,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闫海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建新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马 晓 党组成员、州交通运输执法局局长
成 员:杨生君 综合科科长
更 登 一级主任科员
索 南 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辛振锴 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郑伟章 共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石金刚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育军 贵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青却加 同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华角才让 兴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综合科,刘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晓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生君、金维和、李海青、贾华巷旦、李名珠、完么措、苏釴迪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全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专项整治内容
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查究整改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将教育引导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突出五个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抓主要矛盾、抓关键环节、抓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动全局,最终实现整体推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定决心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肃清和整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粗暴执法的问题;方便管理多、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依然存在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随意、强行拦截车辆,不亮证执法、任性检查的问题;对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的车辆和财物进行强制扣留、超期扣押、未经审批进行扣押等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执法主动性不高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越权执法、同案不同罚、一事二罚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查摆问题,注重实效。要对照整治内容,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进行全面查摆、详实梳理,找准问题,查摆的问题要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分类处理、逐一整改销号。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我剖析,敢于拿自己开刀,主动检视自身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将执法辅助人员全部纳入问题查摆范围,全面、深刻、准确查摆问题,规范执法行为。
2.畅通渠道,全面清理。各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在门户网站、交通运输经营场所、执法办案场所等群众显而易见的区域,公布和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对举报线索问题和收集的建议,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措施,全部纳入问题台账,坚决予以整治清零。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制度,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对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投诉执法队伍存在的乱罚款、乱收费、违规执法等线索问题,各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坚持一事一办理、即报即查、即接即办。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要对投诉举报线索问题办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办理好12328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发现查找问题线索、排查矛盾纠纷、化解问题隐患、掌握行业动态,对投诉举报工单逐项进行跟踪、回访,办理单位要及时向举报人通报处理情况,确保件件有解决、事事有回音。
3.查改结合,严肃查究。列入台账的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找准深层次背后的原因,做到即查即改、边查边改、真查真改,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一并解决,确保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立竿见影,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研究建立抓源治本的长效巩固机制。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州交通运输局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钱权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置。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执法监管,提升能力。严格细化分类、分级执法事项及种类,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对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干扰、对轻微违法行为要注重批评教育和帮助指导,优化执法力量资源配置,实行精准化执法监管。坚持寓执法于服务,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上门等更多的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调解疏导、劝说示范等非强制手段,缓解执法刚性对撞、执法冲突和矛盾纠纷,让行业从业人员感受到执法“温度”。
2.处罚教育,规范执法。严格执行案件处理中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定要求,坚持说理式执法、寓执法于教育,把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亮在明处,全面及时保障执法相对人各项合法权益,以简明扼要的方式让执法相对人了解案件处理的理由、依据等情况,最大限度争取得到执法相对人的理解。组织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全面应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标准,实施精细化执法监督管理,提升执法优质服务水平。根据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建立健全执法案例月分析制度,做到每案“一案一卷一审”、每月“一案一卷一析”,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3.亲民执法,树立形象。围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解决群众困难办法不多、执法服务能力不强、执法案件办理效率不高等问题,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组织各级执法单位开展服务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执法服务能力。深入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经营场所、一线执法站所,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守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各执法机构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置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展示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交流、树立身边典型等活动形式,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夯实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和忠于法律的思想基础,自觉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自动检视和解决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切实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教育视频,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认真梳理群众反应强烈、媒体聚焦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分析汇总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并逐项提出防控隐患的工作措施,确保隐患梳理全面、防控举措务实。开展对执法隐患防控措施的督导落实,确保各项隐患防控措施落实不走样、不打折扣,并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基层执法队伍提升分析、研判、预警、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照梳理执法环节中存在的矛盾点、纠纷点,提出完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及建议,重点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要研究提出清理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乱收费的漏洞,推动交通运输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备。严格落实《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权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厘清监管事权,确保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运转规范,顺畅高效,避免监管责任缺位、越位、错位,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1.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取得实效。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政治理论、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执法业务、技能操作等重点内容,全面统筹、整合资金、注重实效,分级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坚持集中教育培训和下基层送课上门相结合,坚持专家授课和骨干讲课相结合,坚持业务学习培训和军事体能训练相结合,着力锤炼一批履职到位、执法规范、技能娴熟、形象良好的骨干力量。
2.注重考核质量,夯实基层建设。根据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全员轮训,切实做到培训一人、考核一人。采取开设专门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法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重点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综合协调水平,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强化层级一线执法能力水平。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至10月底结束。要把五项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开展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18日)。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细化整治措施、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工作方案于5月21日前报州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5月19日至6月30日)。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要在6月18 日前完成本地区、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于6月18日前,将开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自查报告报州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厅政策法规处。
(三)深入整改(7月1日至9月30日)。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于8月5日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于8月5日前,将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州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厅政策法规处。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于9月17日前,将执法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报州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22日前,将执法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报厅政策法规处。
(四)总结提升(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机制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各县交通运输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落实问题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各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分级实施的工作格局,及早发现问题、扎实解决问题,以实打实、硬碰硬的举措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
(三)扎实推进落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督导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印发专项整治行动简报、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要贯彻从严督查、从严指导的部署要求,对发现问题整改不落实的人和事要严肃问责。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赴各县开展重点督查,重点督查将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各地进展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交通运输局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5月2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交通运输局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于每周一和每周三9:00前报送专项整治日报,每隔15日报送工作简报,10月20日前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做法报州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海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完么措
联系电话: 8512830(兼传真)